骡子撞人致死赔偿难 人民调解促案结事了
来源:王隆璋 2025-06-24 19:20:58 责编:梅觉明

6月20日,宁国市霞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宁国市霞西镇是两座省级抽水蓄能电站重点项目建设地,自项目实施以来,除项目主体施工外,配套设施施工也在如火如荼进行中。2024年12月,广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王某某父子两人利用租借的十多匹骡子为电站配套的高压输电铁塔运送建筑材料,施工完毕后,王某某将骡子赶至山脚下准备装车时,附近围观村民柯某某被奔跑的骡子蹭到导致摔倒,柯某某起身后自行返回家中,次日被家人发现已重伤无法下床,后经送往宁国市人民医院治疗,因伤情过重死亡,双方因人身损害赔偿发生争议。

当事人王某某一方虽在宁国附近从事相关工作,但随时有可能返回广西,一旦返回,皖桂两地相距甚远,必然给纠纷化解带来更多障碍和不确定因素。霞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综合考虑后认为要尽快组织调解,促进案结事了。3月17日,调委会组织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死者柯某某家属提出五十余万的赔偿诉求,王某某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五十余万的赔偿款他们也无力承担,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此后,调解员通过电话不断与双方进行沟通劝解,一面将王某某家庭的实际经济情况和诉讼可能带来的风险向柯某某家属阐述,希望其降低赔偿诉求,促进纠纷化解。一方面与王某某沟通,毕竟柯某某是因其对骡子管理不善导致受伤死亡,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经过对双方的反复劝解,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6月20日,双方在宁国市霞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纠纷成功化解,案结事了。(王隆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