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凝心聚力、踔励奋发、开拓创新、敢作善为,多项工作取得新成效。6月24日起,合肥市中院微信公众号推出“有‘点’名堂”专栏,集中展示合肥市中院在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的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坚持以点带面突亮点、以典型引路作示范,推动合肥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妥善处理抚养争端,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合肥市中院未审庭与市妇联相关部门联动,发挥职能作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维护涉家事案件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5月30日,合肥市中院与合肥市妇联共同签署《合肥市法院家事调查员工作规定(试行)》,首批聘任60名家事调查员,并对家事调查员开展集中培训。《合肥市法院家事调查员工作规定(试行)》明确了家事调查员的选任、职责、管理、调查范围、调查方式和履职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推动家事调查制度规范化和制度化。
在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中,男女双方均诉称孩子与自己一起生活对其成长更有利。为了查明男女双方谁更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法官委托当地妇联的家事调查员,调查男女双方的个人经历、性格、教育程度、身心状况、家庭情况、居住情况、工作情况和婚生子目前的抚养状况、心理状况及学习状况。根据调查结果,法官综合研判,认定女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依法判决驳回男方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家事纠纷不同于普通民事纠纷,往往具有隐秘性、复杂性、伦理性和公益性。两级法院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可以委托家事调查员调查当事人的个人情况、对子女的抚养情况、对老人的赡养情况等;家事调查员出具的家事调查报告不仅包括人民法院委托调查的所有事项,还包括家事调查员的分析和建议,必要时家事调查员可以出席法庭陈述意见和建议,家事调查制度能追根溯源,探究事实背后的症结所在,为高效化解家事纠纷,维护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4年8月28日,合肥市中院家庭教育指导站正式授牌成立。合肥市中院以家庭教育指导站为依托,深化司法实践,市妇联认可并推荐的数10名家庭教育指导老师,通过提供科学、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安宁。
“你没有按要求支付抚养费,不能看孩子!”“按照法律规定,我就应该有看孩子的权利。”合肥市中院未审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双方各执一词。法官发现男方、女方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能依法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女方与男方离婚后,女方为婚生子小许的抚养人,男方依法享有探望权。但因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许的抚养费等问题上存在争议,双方在探望方式、时间上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导致男方未能按法律规定探望小许,不仅影响到小许的身心健康,也致使男方多次上访。法官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依法向双方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二人到站接受老师的指导。在老师科学、专业的指导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双方均表示学有收获。案件判决后,当事人双方均认可判决结果,男方也得以按照规定探望小许。
截至2024年9月24日,合肥市两级法院均揭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以集中开展普及型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和家庭教育及心理健康个案辅导服务的方式,引导当事人珍惜感情、消除对立,共建和睦家庭。
2025年1至5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49次,其中集中讲座6次127人,个案指导43次83人。通过庭前集中观看专题教育片、庭审时向未成年人监护人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出具《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方式督促未成年人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全市两级法院共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1424份,家庭教育指导令29份。同时针对婚姻家庭类纠纷情感与法律矛盾夹杂的特殊性,承办法官会根据案件情况及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情况作出评估以及时制定风险隐患防范措施。(汪江睿 吴玉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