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郎溪县司法局梅渚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已达退休年龄,而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进城务工人员在工作岗位受伤纠纷,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企业合规用工提供了专业指导。
据悉,王女士工作至52周岁退休后,被某公司返聘从事生产工作。今年5月25日,王女士在工作时左手手指不慎受伤,致左中指末节单指完全断离。因王女士前期仅缴纳9年社保,无法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且其已超退休年龄,某公司并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而是购买了雇主责任险。现就该事故的赔偿问题,王女士找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接到咨询后,司法所调解员分别对双方普法先行,一方面耐心解答王女士的问题,为她消除顾虑;另一方面向该公司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公司及时前往人社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待认定完成后申请工伤鉴定,明确赔偿标准。同时,调解员还向该公司负责人介绍:依据安徽省人社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补充工伤保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补充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涵盖超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就业人员,建议该公司可以为王女士这样的退休返聘员工购买补充工伤保险,既能保障员工权益,也能降低企业用工风险。
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一致同意先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认定成功后进行工伤等级鉴定,最终向商业保险公司请求雇主责任险赔偿。此次调解不仅化解了矛盾,还为企业规范用工上了生动一课,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王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