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徐某冒雨前往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泉山人民法庭,将一面印着“公正司法定分止争,温情断案暖润人心”的锦旗郑重地递到承办法官的手中,对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由衷感谢。
“我妈妈腿脚不便,不能当面感谢,她特意交代我一定要把这面锦旗送到法官手中。”徐某说道。
这面锦旗的背后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暖心化解。时间回溯至2024年6月,年近七旬的环卫工人朱某在路边作业时,不幸被电动车撞伤,后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四十多天。经交警部门认定,朱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因医疗费支出压力巨大,朱某于2025年2月向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其所属单位某区环卫处赔偿医疗费用10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泉山法庭立即开启涉老纠纷绿色通道。承办法官仔细梳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案、医疗费发票等关键证据,在庭前及庭后中多次开展调解工作,围绕法律适用、赔偿标准等问题向双方释法明理,避免机械办案损害当事人权益。考虑到朱某因看病致经济困难,法庭在庭审后10日内即作出判决,并同步做好判后答疑,最终双方均认可判决结果。
“法官,这判决虽然生效了,但是什么时候才能拿到钱?”判决生效后,朱某的担忧电话打到了法庭。
面对朱某的担心,承办法官表示法庭实行督促履行机制,会全流程督促被告及时履行义务。因被告系政府部门,案款需通过财政拨款程序支付,承办法官主动跟进款项支付流程,并及时向朱某反馈进展。在法庭的持续推动下,被告及时将案款支付到位。
近年来,泉山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案件办理必须融入执行”工作模式。在裁判文书附带“强制执行风险提示”及《执前通知书》,明确告知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期限和方式,以及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针对判决和未给付完毕的调解案件,创新推出“三提醒一跟进”工作法,即履行期限届满前15日内微信或短信提醒、前三日电话提醒、逾期当天再次电话告知,对重点案件安排专人跟进督促履行,全力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纠纷到我为止”。
泉山法庭将持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发挥好审执联动优势,探索精细化解纷路径,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回应群众期待,让法治温度可感可触。(连星星 刘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