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涉信托纠纷案件及挪用资金案件类案裁判规则专题研究开题报告会在最高人民法院办公二区举行。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陈志远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10个省市法院的法官、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相关同志以及课题组成员等共30余位实务界代表参加会议。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代表受邀参加。
会议认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对涉信托纠纷案件及挪用资金案件类案裁判规则进行专题研究,有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合肥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杨淼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围绕涉刑民交叉信托案件中民事优先原则的理解与适用、涉合同与侵权等请求权竞合情形下的路径抉择及法律适用,以及信托计划中信托资金保管银行的责任边界和类型界定等,介绍了合肥法院信托案件的审理实践和裁判思路,就通道业务合同效力、劣后受益人权益保护、集合信托受益人行权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合肥法院始终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理论研究,深化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准确界定通道信托中受益人、投资者法律地位,深入剖析权利义务结构、风险收益特征等法律关系,衡平各方利益,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秩序,为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张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