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检察:司法救助为“她”点亮希望之光
来源:曾晓璐 2025-07-04 12:53:24 责编:王清

“衷心感谢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日前,彭某菊拿到司法救助金时向办案人员深表感谢。

彭某菊系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王某元的妻子,被害人王某元因陈某伟交通肇事案死亡,但肇事人陈某伟却无赔偿能力。事故发生前,彭某菊家庭收入主要依靠王某元打零工,王某元死亡后其家庭完全失去了经济来源。彭某菊在事故发生后因长期承受巨大精神创伤,患上焦虑症和抑郁症,需长期接收药物治疗和心理疏导,加上本身患有脑梗死,健康状况每况愈下。

检察官在了解被害人的情况后,走访被害人家庭和所在村委会,调取案件相关材料,全面核实彭某菊家庭生活状况,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今后,该院将继续坚持“应救尽救”原则,持续加大对困难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力度,真正使司法救助“救”在急需处,“助”在群众心坎里。(曾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