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桐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桐城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组织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
磋商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基本案情,鉴定评估单位对评估意见书进行了解释说明,赔偿义务人陈述了生态修复等情况,检察干警以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支持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工作。赔偿义务人与赔偿权利人经磋商,现场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检察干警从合法性、可行性、有效性等方面对磋商过程及所达成的磋商协议内容进行了监督。(董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