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极履行、拒不履行是法院执行工作中常遇的“硬骨头”,面对被执行人的不配合,看执行干警如何化“被动”为“主动”。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锲而不舍地对被执行人林某进行释法明理,同时根据调解过程中被执行人思想动态变化刚柔并济灵活调整执行策略,成功促使消极履行的林某意识到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相关6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当场执行完毕。
王某、李某等诉某物流公司的6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然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林某始终未支付拖欠的工资款。2025年3月,王某、李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干警发现林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其以“自己也是其他案件的申请人”“经济困难”为由消极应对、拒不履行。7月2日上午9时许,执行干警将林某传唤至法院。调解室内,林某起初仅同意履行1万元。干警当即指出:“你们公司所涉案件多,那么多个申请人,1万元平均下来每个人连工资零头都分不到,你觉得他们能答应吗?”见林某沉默,干警趁热打铁:“工人工资关系到他们的生活、子女上学等生计,部分履行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如果你还是拒不履行,将面临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听到这里,林某的态度渐渐有些松动。然而,林某的朋友宋某到场后态度强硬,声称“反正没钱,要拘就拘”。面对僵局,干警灵活地调整策略,向林某耐心释法:“拘留只是手段,帮助你们解决矛盾纠纷才是最终目的,你现在借钱还清,总比拘留完还要还钱强,你觉得哪个更划算?”历经5个小时的轮番调解,至下午14时许,林某终于意识到逃避无益,主动联系亲属朋友多方筹款,最终将3万元工资款全额履行完毕。
此次执行,执行干警既采取强制措施坚决向拒不履行法律行为说不,又通过释法析理灵活地化解被执行人对抗情绪,促使被执行人从“消极抵触”到“主动履行”的转变。宣州法院将始终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深化司法作风建设,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涉工人工资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兑现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刘雪婷 杨帆 宋嘉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