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搡起纠纷 调解化干戈
来源:汪琴 2025-07-09 15:26:42 责编:梅觉明

“开会讨论事情意见不合很正常,但动手推搡就不对了,现在人摔伤了,总得有个说法。”近日,旌德县蔡家桥庆丰村村民刘某来到蔡家桥司法所,希望调解员能帮忙解决自己与同村村民根某的纠纷。

据了解,此前刘某与根某在村民组会议上,因讨论村务问题产生分歧,争执中情绪逐渐激动,由口角升级为推搡。混乱中,刘某不慎摔倒,导致关节处出现青肿。事后,刘某找到根某要求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双方因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争执不下,协商多次均无结果。

司法所调解员接到求助后,第一时间联系村干部核实情况,还原了事件经过。调解现场,调解员首先对双方进行了严肃批评:“村民会议本是商量事情、凝聚共识的场合,遇事应理性沟通,动手推搡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触犯法律。”随后,调解员重点对根某耐心劝导:“推搡行为直接导致刘某摔倒受伤,无论起因如何,都要承担相应责任,主动赔偿既是弥补损失,也是缓和邻里关系的诚意。”

经过调解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说,根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赔偿刘某200元作为医药费补偿;刘某也表示接受赔偿,不再追究此事。双方当场达成和解,握手言和。(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