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祁门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迅速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老人郑某某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原告郑某某已年逾八旬,现孤身一人,生活无法自理,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组织老人子女协商,但其子女均未积极回应。无奈之下,郑某某将二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担赡养义务。该案获得祁门县检察院支持起诉。
为迅速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祁门县法院随即联合各方力量组织调解。承办法官首先引导双方充分表达诉求,随后详细阐释赡养相关法律规定,强调应结合家庭实际与农村养老现状协商解决。县检察院、村委会也从亲情维系、家庭困境等多方面出发,呼吁双方互谅互让,珍惜家庭团圆。最终,郑某某儿子主动承担起赡养义务,双方达成和解,亲情得以维系。
此次联合调解是法检深化协作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祁门县法院将继续强化多方联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调解机制,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倪璇 王润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