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算清了 心结解了
来源:宋蓓蓓 2025-07-14 15:40:11 责编:王清

近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徐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承办法官巧妙处理法律与人情的关系,让亲情出现裂痕的亲人重归于好。

被继承人谢某甲于2022年底因病去世,留下银行存款、丧葬费、抚恤金等财产470000元。被继承人生前未婚未育,原告曹甲、曹乙系其外甥、外甥女,被告谢某乙系其弟弟,第三人谢某丙、谢某丁系其堂弟、堂妹。由于对这笔遗产分配产生争议,两原告将被告诉至裕安区法院,要求分得一半财产。案件受理后,两第三人也提交起诉状,要求各分100000元遗产。

这起案件各方当事人关系错综复杂,涉及多条继承相关法律规定。承办法官心里清楚,这起案件涉及法定继承顺位、代位继承等多个法律关系,且各方照顾、扶养被继承人的付出很难量化,若通过判决结案,很有可能激化矛盾,只有把法律和道理讲清楚,让各方心服口服,才能案结事了。于是,承办法官联系各方当事人,在征得他们同意后,组织开展调解。

“我俩母亲已经去世,有权继承舅舅遗产!”         

“我作为被继承人亲弟弟,我也有权继承!”   

“堂兄生病以来的6年,我俩轮流照顾,丧事也是我俩一手操办,遗产没有我俩的有点说不过去……”    

承办法官倾听各方诉求,发现他们对于其他人的继承权没有异议,争议焦点在于具体金额的分配。于是,承办法官开始耐心普法:原告作为被继承人外甥、外甥女,母亲已经去世,有权代位继承;被告作为被继承人弟弟,系法定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三人作为堂弟妹,虽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对被继承人生前尽较多扶养义务,可以适当分得遗产。把法律说清楚后,承办法官还分析了各方对被继承人赡养、扶养事宜的贡献程度,引导各方回顾亲情,劝说他们没必要因为金钱伤了感情。最终,各方就遗产分配比例达成一致。(宋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