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法交融促执行 涉军土地纠纷终化解
来源:温捷潇 2025-07-15 17:20:00 责编:仇鹤丹

近日,长丰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涉军土地腾退案件通过“法理情”三管齐下的执行策略,既维护了国防利益,又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实现了双赢效果。

吕某某、刘某某曾以合肥某储运公司的名义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就部队所有的位于长丰县双墩镇某处场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因军队政策调整,双方解除租赁合同,公司已搬出场地,但吕某某、刘某某仍继续占用。“我加建的厂房价值几百万,突然要我搬走,这么大的损失谁来承担呢?”面对部队的腾退要求,已有七十岁的刘某某情绪激动。协商无果后,部队向长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二人限期返还土地。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发现,吕某某不仅在场地内加盖了钢结构厂房,刘某某还种植蔬菜、养殖家禽数百只,若强制腾退确实会造成不小损失。更棘手的是,吕某某态度强硬,多次表示“除了战备需要,其他情况不可能把场地返还给部队”。

面对这一难题,长丰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局召开专题会议,决定采取“刚柔并济”的执行策略。首先,执行法官依法向吕某某、刘某某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迁出公告等法律文书,并明确告知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面对执行法官展示的多起拒执罪典型案例,在考虑到其行为涉嫌构成拒执罪的情况下,吕某某的态度开始松动。

其次,执行法官主动邀请部队方负责同志前往现场共同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部队方向吕某某详细解释了军事用地管理的特殊性。“老吕,你也是退伍军人,部队方在政策调整情况下依法解除租赁合同,法院也依法判决认定了,如果大家都这样占用军用土地,国防安全又怎么保障呢?”一番话让吕某某陷入了沉思。随后,吕某某表示:“我绝对服从党的指挥,愿意搬走,可是我加盖的厂房、我母亲种的菜,养的鸡鸭鹅咋处理呢?”

在了解到吕某某的实际想法后,执行法官多方奔走,积极主动联系双墩镇家禽、蔬菜、废品收购商,帮助吕某某解决问题。就加盖厂房部分,部队方表示后期如该场地有租赁需求,吕某某仍可通过官方招投标渠道再行投标。吕某某终于转变态度,主动制定了搬迁计划,表示将于三天之内搬走。

6月30日下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吕某某将最后一批杂物搬离,案涉场地顺利交还部队。部队代表当场向长丰法院赠送一面印着“雷厉风行解难题 依法为军固长城”的锦旗,说道:“法院的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既维护了军事权益,又化解了矛盾,真正体现了军民一家亲。”

近年来,长丰县法院始终秉持“涉军维权无小事”的理念,依法妥善化解各类涉军纠纷,为涉军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从而践行了“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为军人保护亲人”的庄严承诺,为拥军拥属、双拥创城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温捷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