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在淮北市相山区渠沟镇孟庄村的村委办公室里,一起长达二十年的土地侵权纠纷开庭。
“这块地我们种了二十年,凭什么现在要收回去?”侯某某情绪激动地说道。原来,案涉土地系上世纪末废弃的窑厂旧址,侯某某和侯某在此开荒耕种多年。因该土地归集体所有,侯某某、侯某的耕种行为对集体利益分配产生影响,致他人就此向有关部门反映该问题。村委多次规劝二人归还土地无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二人诉至相山区法院渠沟镇法庭。
承办法官毛献超在了解案情后,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和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其均有通过法庭调解化解纠纷的想法,于是决定把法庭设在村委办公室巡回审理。
庭审当天,承办法官用老百姓听得懂的方言讲法理、说情理。经过数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侯某、侯某某收完当季庄稼后不再耕种案涉土地,村委撤回起诉,这场延续二十年的纠纷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相山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乡村的田间地垄和农家院落,切实用优质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让法治的阳光照亮和美乡村的每一个角落。(孟祥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