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云上法庭在线平台,高效调解一起追偿权纠纷。
原告淮北市某汽车销售公司与被告唐某某及濉溪县某运输有限公司、某租赁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签订《商用车个人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唐某某向原告淮北市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牵引车,并在购买后将车辆以占有改定代替实际交付的方式转卖给某租赁公司,车辆登记在唐某某挂靠的濉溪县某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约定所有权归某租赁公司所有。租赁公司再将车辆出租给被告唐某某,合同签订后被告唐某某向租赁公司支付初始租金53000元,剩余40万元的计息本金分42期支付。直至车辆的租赁期限届满,由被告唐某某以名义价款留购车辆。
原告在该合同中既是车辆的出卖人,也是被告唐某某分期还租的连带责任保证人,若被告唐某某不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原告有义务及时垫付,并在垫付后有权向被告唐某某进行追偿。被告唐某某付租几期后未及时向出租人付租,原告作为被告唐某某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及时为其垫付了相应款项。截至2024年11月27日,被告唐某某累计仍拖欠原告垫付款99999.99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唐某某催讨欠款无果,现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过电话沟通,确定了基本调解意向,考虑到唐某某目前在外地务工,无法到达调解现场。烈山区法院承办法官推荐双方使用“人民法院云上法庭”小程序,在办案人员的细心指导下,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进行线上调解。被告称自己经济困难,故才迟延还款。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随后,向当事人送达根据线上调解内容制作的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全程仅用半个小时。
近年来,烈山区法院始终大力发展多元化的解纷机制,灵活使用互联网技术,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和期盼,积极开展网上调解,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花含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