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翔:忠诚践行担当 传承谱写热爱
来源:太和检察 2025-07-16 22:36:54 责编:聂学剑

在太和县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位检察人,他用二十九载的检察生涯,书写着对法治的忠诚与热爱,诠释着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他,就是该院检委会委员、城关检察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刘维翔。岁月沉淀信仰,这位老检察人始终保持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在时代变迁中诠释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初心本色。

多岗位磨砺,铸就检察多面手

自1996年进入检察院工作以来,刘维翔在多个岗位上都留下了坚实的足迹。从民事行政检察,到办公室后勤综合保障,再到成为员额检察官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岗位的更迭锻炼了他较高的专业素养。因工作能力突出,先后被抽调至市检察院、省纪委协助办理案件,均得到上级的一致认可。在办公室负责检察信息宣传工作期间,被表彰为全市办公室系统优秀个人,撰写的多篇信息宣传调研稿件被中国刑事法杂志、检察日报以及安徽日报、安徽法治报、颍州晚报、阜阳法学等刊物采编发表。

自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刘维翔冲锋在前,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陆续主办、领办了多起涉黑涉恶案件。他严格贯彻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注重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深入侦查办案一线,对多起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质量。积极探索侦查监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案件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在办案过程中,刘维翔始终贯彻落实“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办案理念,把典型案例培育作为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2018年以来,他参与办理的8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其中姜某某故意伤害案被最高检纳入检答网案例库,范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省院发布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王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被最高检评为2024年全国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例。

高质效履职,彰显为民本色

刘维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办案效果的重要标准。他不仅关注案件本身的法律问题,还注重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面对行动不便的残疾当事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他坚持带案下乡走访,进行诉权的告知、听取意见建议。在处理信访案件时,他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认真记录每一个细节,深入调查案件的实际情况,查找问题的根源,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他通过14次耐心接访与重新展开调查,办结1件长达30年的退休干部重复信访申诉案,仅接待信访案卷材料就达200余页。2024年,他受理一起经年信访涉法涉诉案件,调阅案卷后,他先是深入了解掌握案情,知悉案件发生的特定历史背景,其后,利用从心理咨询师处所学习到的知识技能,邀请控申部门负责人共同上门开展面对面的心理辅导与相关案例的释法说理,最终获得了信访人夫妇的认可,顺利办结该案。

此外,作为一名办案检察官,刘维翔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八五”普法中深入践行法律“六进”,先后到桑营中心学校、淝南中学、关集中心小学、晶宫小学、第二小学、第四小学、太和县文体局等单位作专题法治报告,还应邀为太和县公安局全体干警、安全生产管理局等单位授课,普及预防犯罪知识,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以老带新传承,培育法治新生力量

在办案之余,刘维翔充分发扬“老黄牛”精神,用心培养和指导青年检察人,为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他注重对年轻干警的职业道德教育,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悟,教导青年人如何在工作中保持廉洁自律、公正司法,如何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保持坚定的信念和积极的态度。在业务指导方面,他根据年轻干警的特点和优势,为他们量身制定培养计划,通过开展观摩庭、组织案例研讨、业务培训等活动,提高年轻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他还鼓励年轻干警积极参与检察调研和案例培育工作,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研究能力,为新进检察人员上课,用心传授他从事检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的经验与心得体会。结合近年来培育与撰写典型案例的工作经验,为阜阳市各兄弟院的刑检干警授课,分享他办理、培育与撰写案例的点点滴滴。

经他培养的多名年轻检察官,如今都能独立办案,并先后获评全省、全市优秀公诉人、业务能手,成为了太和县院的业务骨干,为检察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刘维翔,这位在检察战线上奋斗了近三十年的检察官,以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书写着新时代检察人的使命与担当,以默默耕耘的坚守、精益求精的专业和心系百姓的赤诚,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了不平凡的篇章,激励着更多的检察人勇毅前行。(太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