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管”到“落地” :芜湖湾沚检察解社区矫正对象跨市经营难题
来源: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2025-07-17 16:49:13 责编:仇鹤丹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立足监督职能,在依法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同时,注重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面对社区矫正对象胡某因企业经营需要频繁跨市县活动的现实需求,湾沚检察院坚持法治底线与人性化施策相结合,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既确保监管实效,又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以检察能动履职彰显法治温度与营商环境的优化。

胡某是一名被宣告缓刑、正在湾沚接受社区矫正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同时也是浙江和安徽两家环保科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企业两地运营,他不得不频繁往返于绍兴与湾沚之间。

但频繁请假,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却是一个“敏感信号”。2024年9月,湾沚区司法局就胡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向检察机关提请法律监督。湾沚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线索后,第一时间启动审查。检察官办案团队前往司法局调阅社区矫正档案,走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了解胡某日常表现情况,胡某也提交了详细的出行安排、营业执照、职务说明等材料。经初步核查,情况属实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条件。

为确保监督过程公开透明,检察机关决定启动公开听证程序,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对胡某是否符合“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条件进行公开评议。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经常性外出请假的法律规定、监督依据及审查结果,胡某也出席听证会,坦诚说明请假原因与工作安排。听证员一致认为,其请假理由正当、材料齐全,且往返路线固定、频次稳定,具备可监管性,应予批准,但应强化出行期间的动态监管与信息报备。

结合听证意见,湾沚区检察院依法向司法局制发书面检察建议,建议批准胡某经常性跨市、县的申请,并加强外出期间的远程定位报告、定期通报等监管措施。司法局全面采纳建议。

胡某在请假期间严格遵守管理规定,还将公司总部迁到湾沚区。如今,公司新总部已在湾沚新芜经济开发区正式落地,不仅节省往返成本,还带动了当地产业链配套发展。一个被监管对象完成了“企业落地”的转身,折射的是法治的感召力。

一次监督,是对法律的坚守;一次听证,是对公平的诠释;一次信任,是民营企业与法治环境的良性互动。湾沚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用心、用情走出一条理性、专业、温情并重的检察监督之路。(芜湖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