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婚介诈骗 守护身边幸福
来源: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2025-07-21 19:27:19 责编:仇鹤丹

表面上是热心牵线的“红娘”,背地里却将乡亲们托付的婚介费和彩礼钱当作高消费的资本和赌桌上的筹码。近日,由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婚姻中介诈骗案尘埃落定,被告人徐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这起利用乡村熟人社会信任基础、以虚假婚介服务为幌子实施的诈骗案,给急于寻找姻缘的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经济与情感上的双重伤害。

2022年6月,徐某某在其家乡开设了一家小型婚介机构。然而,赌博恶习如同深渊,徐某某很快就背负巨额赌债。债主频繁上门索债,无奈之下徐某某只能关门跑路前往云南。因徐某某之前婚介积累了一定的人脉,徐某某在外躲债时仍有乡邻联系其帮忙介绍。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徐某某先后诱骗多名被害人缴纳几万到二十余万元不等的费用。

就这样,在无实际婚介能力且根本无意履约的情况下,徐某某仍然继续承接各种婚介请托,谎称自己手中有“优质资源”,以需支付报名费、介绍服务费、定金、彩礼预付款等种种名目骗取钱财,并承诺“介绍不成全额退款”。所得赃款悉数被其投入赌桌,挥霍一空。当被害人以相亲无果为由要求退款时,徐某某便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甚至玩起“失踪”。

截至案发,徐某某累计骗取张某、王某等六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九十余万元。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大,徐某某存在一定的婚姻介绍行为,就其属于正常的民间介绍行为还是诈骗犯罪行为,以及犯罪金额的认定问题,鸠江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同时,承办检察官向被害人深入了解案发细节,积极听取被害人的诉求,向其释法说理。

经过进一步补充侦查,承办检察官审查认定徐某某在收到被害人的费用后,立即用于还债、赌博、高消费等用途,置被害人的处境于不顾,且从婚介公司注册之日至案发,未介绍成功过一起婚恋,徐某某的行为已然构成诈骗罪。2025年4月8日,鸠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某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任何利用他人对婚姻家庭的美好向往进行敛财的不法之徒,终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检察机关将持续聚焦民生痛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婚恋诈骗犯罪,让“愿得一人心”的朴素愿望,在法治阳光下得以安心追寻。(芜湖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