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我这一趟回宣城太值了,没想到你们不仅这么快解决了我和朱某的案件,与案件相关联的其他4起纠纷也一并得到化解,不然接下来我们为这些事情恐怕还要另外打官司。”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内,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告吕某拿到调解协议,如释重负地向承办法官致谢。
朱某和吕某系多年朋友关系。2018年4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吕某多次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朱某借款13.36万元。后还款日期届满,朱某多次催要还款,吕某始终以种种理由拖延还款。2025年6月,朱某一纸诉状将吕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吕某归还其借款及利息。承办法官受案后,立即阅卷了解案情,并通过传票及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然被告吕某表示其在外地务工不便返回宣城应诉。法官遂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吕某意识到积极配合法院诉讼程序不仅是自身的义务,而且还有利于保障自身参加审判程序的权利,遂同意到法院积极解决问题。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因朱某和吕某还存在多年业务合作关系,故双方之间债务纠葛复杂,除诉讼的借款纠纷外,还存在1万元借款、双方合作做工程的债权债务、朱某替吕某转给开发商企业的一笔工程保证金2万元、吕某为朱某亲戚装潢未结的装修款等共计其他4笔关联债务纠纷,且因为时间跨度长举证不充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一度难以厘清。
面对双方的复杂矛盾纠葛,承办法官敏锐意识到,若“就案办案”“一判了之”,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甚至可能引发更多衍生诉讼和执行问题,导致“案结事不了”,遂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果断决定将5起纠纷一起打包调解。调解初期,双方各执一词,情绪对立。承办法官采取“面对面协商”“背靠背劝导”等方式,耐心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反复引导当事人求同存异、缩小分歧,寻求解决方案。同时,通过深入细致的事实和法律分析,逐一帮助双方当事人厘清5起纠纷的权利义务关系。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多番磋商和探讨,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以原告朱某拖欠被告吕某的装修款抵销本案的部分借款,其他几起纠纷所涉的债务关系也在本次调解中一并达成协议,最终确定吕某共欠朱某25.5万元,由吕某通过分期履行的方式支付给朱某。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及关联的4起债务纠纷得以全部化解,切实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彻底化解了双方的复杂交织的经济纠纷。
一案结多事了,一个诉讼程序尽可能解决多个关联纠纷,实现司法服务由“案子结没结”向“纠纷解没解”的转变。宣州法院将持续厚植“司法为民”情怀,树牢“如我在诉”的同理心,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不断探寻纠纷调处的“最优解”,努力让当事人以最小的诉讼成本、最大程度地实现案结事了。(刘廷伟 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