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倒塌引纷争 法理弥合邻里情
来源:汪雨顺 2025-07-23 12:43:56 责编:梅觉明

近日,泾县琴溪镇乐琴村张某家因围墙年久失修倒塌,砸中邻居金某家的小脚屋,由此引发的邻里纠纷在琴溪司法所的调解下圆满解决。同时,琴溪司法所借此次纠纷的起因,向村民宣传了定期检查维修存在安全隐患财物的必要性,防止类似纠纷发生,减少群众的人身财产损失。

事情的起因是张某家的围墙因年久失修发生倒塌,进而砸倒了金某家的小脚屋。面对这一情况,双方各执一词。张某认为,自己并非故意让围墙倒塌,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金某则觉得,自家小脚屋是被张家倒塌的围墙砸坏的,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调解员介入后,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建筑物所有人对其所有的建筑物负有管理、维护义务,因维护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张某作为围墙所有人,未及时修缮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导致围墙倒塌并造成金某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小脚屋内无物品损失,仅需赔偿小屋的修缮费用。

此外,调解员从情理角度出发,劝说双方邻里之间应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张某出资将金某的小脚屋修好。(汪雨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