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以“枫桥经验”为笔绘就基层治理法治画卷
来源:肥东县人民法院 2025-07-24 16:36:11 责编:仇鹤丹

肥东县素有“吴楚要冲、包公故里”之誉。近年来,肥东县人民法院撮镇人民法庭立足包公司法文化,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为基层治理注入强劲法治“动能”,绘就出司法为民新“枫”景。

用温情守护家庭 让司法更有温度

近日,撮镇法庭受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产生严重分歧。庭审当天,当事人将不满四岁的孩子也带到现场,孩子面对陌生的环境和父母争吵的氛围,情绪变得焦躁不安,庭审氛围十分紧张。

撮镇法庭庭长张新担心紧张的环境会对孩子造成心理伤害,于是,他换上便装,走到孩子身边,蹲下身子,从孩子熟悉的玩具、喜欢的食物等话题入手,试图让孩子放松下来。法官助理许也、李晴晴及保安韦俊艮也拿来糖果、橘子、牛奶等给孩子。在大家的耐心安抚下,孩子的情绪逐渐稳定。

随后,张新将孩子交给法庭工作人员照顾,回到当事人身边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意见。他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思考,劝说他们尽量减少争吵,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纠纷。最终,在张新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和平解决离婚纠纷。

“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地方,也是有温度的地方。我们不仅要依法公正地审理案件,更要关注当事人的情绪,用温暖和关怀化解矛盾。”张新对法官助理们说道。

多方联动解心结 弘扬孝道促和谐

2025年2月25日,撮镇法庭联合长临河镇罗洪社区与长临河镇司法所,在罗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共同进行一场赡养费纠纷案件的调解。

原告是一位年迈的母亲,因身体状况不佳,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长期卧病在床。老人要求三个子女共同承担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但子女之间因赡养问题产生分歧,矛盾激化,最终诉至法庭。

由于原告大儿子已中风多年瘫痪在家,仅二儿子与小女儿到场,调解工作主要围绕这两位子女展开。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撮镇法庭庭长张新、罗洪社区书记梅斌和长临河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田招贵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分别从法律、道德和亲情的角度出发,劝解兄妹俩珍惜亲情,共同承担起照顾母亲的责任。

经过三个小时的释法明理,被告兄妹决定共同前往医院看望卧病在床的母亲,就母亲的当前治疗状况及护理照料和已发生的医疗费用及护理费用进行协商。虽然未能当场达成一致意见,但该次调解消除了兄妹间的心结。后双方合理分工共同承担起老人的赡养义务,依法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该起赡养纠纷案件的调解是撮镇法庭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通过联合社区、司法所等多方力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了家庭矛盾进一步激化。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更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法治与德治在基层治理中相得益彰。

多元调解促和谐 两岸同胞共情谊

在合肥市中院与合肥市委台办共同签署的《关于建立“总对总”涉台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之际,一起涉台胞案件在肥东法院撮镇法庭和涉台纠纷调解组织的积极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原告台胞陈某与被告安徽某公司合作工程,共同签订承诺书,约定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停止合作工程的投标,被告退还原告前期支付的入会保证金。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未支付款项,故而成诉。

肥东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征询台胞意见,通过“总对总”平台线上委派涉台纠纷调解组织对该案进行调解。委派调解后,撮镇法庭法官积极指导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法官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充分考虑两岸关系和谐与台胞的合法权益,公正中立地提出解决方案,引导双方达成共识。通过调解,双方不仅解决了当前的纠纷,还就类似情形进行后续约定,并签订承诺函,为未来可能发生的类似问题提供了解决框架。

撮镇法庭通过多元调解机制,不仅化解了矛盾纠纷,更促进了两岸同胞的交流与合作,展现了司法在维护两岸关系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撮镇法庭用实际行动诠释“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枫桥经验的深刻内涵。撮镇法庭将继续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模式,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肥东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