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探索科学规范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方法和工具,提升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质量,今年以来,滁州市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试点工作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精心准备,确保试点工作起步“稳”。市、县两级司法局分别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市、县试点工作。来安县、凤阳县作为滁州市试点县,精心筹划,深入发动,组织司法行政干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司法部文件精神,专题研究评估指标体系,并结合本地实际,选取已入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测试,熟悉掌握评估指标的权重、赋分,确保试点工作稳妥起步。
规范流程,确保调查评估过程“实”。指导来安、凤阳社矫机构规范开展试点工作,将地方实践融入上级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调查评估,从接受委托方委托、制定调查方案、开展走访调查到撰写评估报告,确保环环扣紧,步步走实。综合运用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被评估对象的真实情况。定期召开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小组会议,对评估意见进行严格审核,对评估报告中有疑点的指派工作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
建立机制,确保调查评估结果“公正”。对照新评估标准,与检察机关建立联动会商机制,通过沟通反馈、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梳理共性问题。加强调查评估工作的监督,对调查评估意见不一致或存在重大分歧的调查评估案件组织集体评议和公开听证,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截至目前,共召开专题会商会5次,提出意见建议12条,明确5项重要指标具体评分标准。
下一步,滁州市将总结前期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试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滁州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