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宣州区司法局双桥司法所新入矫一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工作,提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双桥司法所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突出人性化管理,进一步强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
分类管理 ,个性化矫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对未成年的犯罪成因,成长环境,悔罪表现、家庭情况、个性特点等综合了解,为其制定了个性化矫正方案。在日常监管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做到单独报到、单独教育、个别谈话,确保整个矫正期间的个人隐私得到充分保护。
多方协作,合力监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司法所立即牵头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社区治保主任,社区民警共同成立矫正小组,常态化上门实地走访。积极引导家庭监护人,注重家庭教育,承担家庭主体监护责任,和司法所一起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塑健全人格、行为习惯。矫正小组成员互相联动随时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活动轨迹,做到情况清晰、监管到位、矫正措施落实到位。(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