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烈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遗产分割的家庭纠纷。
居民张先生(化名)与已故妻子王女士(化名)共同育有一子(张甲,化名)和两女(张乙、张丙,化名)。王女士去世后,留下银行存款遗产共计15万元。因对遗产分割方式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张先生将父亲及其两个妹妹诉至法院寻求解决途径。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深入了解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情感需求及各自在母亲生前所尽的赡养义务等因素。法官认为,家庭和睦远胜于金钱分割,该案以调解方式解决更有利于维护血脉亲情。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情感疏导,着重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顺序、份额以及家庭成员间应互相体谅、和睦团结的原则,最终促成各方互谅互让。
在法院主持下,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父亲张先生分得遗产人民币5.5万元;儿子张甲分得遗产人民币3.5万元;女儿张乙、张丙各分得遗产人民币3万元。
该调解方案综合考虑了各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情感需求,特别是尊重了老年配偶的权益,也兼顾了子女的平等与差异,得到了所有家庭成员的认可,有效弥合了亲情裂痕,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孟姝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