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法院尹刚:法与情并重的执行法官
来源:高新区人民法院 2025-07-30 22:04:55 责编:仇鹤丹


“‘徽动执行’集中执行行动安排得怎么样?”“这个案子的财产线索排查得怎么样了?”……一上班,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尹刚就忙个不停。

自1997年起,尹刚就来到高新法院工作,先后在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审管办、执行局等多个岗位历练,专注执行工作11年,先后获得高新法院办案标兵、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在高新法院,尹刚是公认的“办案能手”。为了提高执行质效,尹刚创新工作方法,根据工作流程将全局分为综合管理、执行保全、财产处置、终本管理、特别执行五个执行团队,通过“繁简分流”“分段集约执行”,推动执行工作协同作战,极大地提高执行效率。

同时,尹刚创新运用多项集约机制,为执法办案赋能。建立电话预约回电机制,在执行服务中心设置一条执行专线,确保当事人能联系到执行干警。建立每周二集中接待日制度,有效解决执行案件当事人“见执行干警难”问题。建立集中执行机制,每月开展1—2次集中行动,以实际行动解决找人难问题。建立每周一召开局务会机制,集中学习相关文件和政策,进行风险隐患提醒并部署工作重点。

“对于我们司法工作者来说,需要不断适应新形势、学习新技术、新知识,才能提高执行效率,更好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以真金白银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尹刚说道。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环节之一。

2024年,某公司因经济下行和投资失利等原因负债超30亿元,所涉案件类型多,其中包括拖欠500多名员工集资款超3亿元,经过前期协调虽清退一部分,但仍拖欠2.05亿元。“该公司当时唯一有价值、可变现的财产是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但是股权情况复杂,涉及多轮查封,部分抵押给金融机构。”尹刚介绍道。

为解决员工集资款问题,高新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该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价值1.16亿元股权进行保全冻结,确保员工集资款在法律上的优先清偿顺位。待该公司前期保全案件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立即着手资产处置工作,制定股份拍卖方案,通过采取集中拍卖一次性处理的方式,将该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一次性挂牌拍卖。

然而,股份拍卖款在清退金融机构的欠款后,剩余钱款仍不足以覆盖员工的集资款。在此过程中,面对公司员工大量的电话询问,尹刚不厌其烦为其答疑解惑。“至少接了当事人300个电话,下班后来电是常态。”他笑道。

尹刚和执行局干警联系案件双方当事人、企业主管单位等多方进行多轮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批量执结了该公司所涉30余件执行案件,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司法审判工作说到底是一项“守心”的工作,执行工作也是做“人”的工作,执行“执”的是公平正义,“行”的是公道人心。“执行工作要兼顾强制性、规范性和善意文明理念。”在执行局工作会议上,尹刚多次这样说。

谈及曾经办理的一个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尹刚印象深刻。被执行人虽然承担主要责任,但也受伤严重。在保险公司清偿大部分赔偿款后,仍有80万元赔偿款需要被执行人个人承担。被执行人家里经济条件一般,无力承担赔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尹刚联系双方多次协商,一方面做被执行人工作,取得其理解,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法院拍卖房产。“涉及被执行人房屋的权利义务主体多,每个主体都有自身的诉求,我们的任务就是让各方利益得到平衡。”尹刚说道。

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尹刚还协助被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5万元,向社区党委政府申请困难救助10万元。申请执行人得知被执行人家庭这一情况后也主动放弃了部分赔偿,历时十个月,案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坚持‘如我在执’,把当事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子,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尹刚表示,他将带领执行局全体干警,解决好当事人的“急难愁盼”,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高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