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至30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邀参加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大运河司法保护工作交流会,共商推动大运河司法保护工作。
宿州中院作为安徽地区的代表,在交流会上以近年来隋唐大运河通济渠宿州段相关司法保护工作为主题,围绕打造专业审判团队、推进司法保护基地建设、创新恢复性司法举措、探索司法联动机制、构建常态化跨区域协作保护平台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就运河生态提升、文化传承、遗产守护、文明锻造等建言献策。
隋唐大运河通济渠宿州境内泗县段的河道流淌千年,作为安徽运河段唯一一处有水的河段,大运河泗县段故道至今仍有水河道约47公里,被称为“大运河活化石”。宿州法院近年来一直坚持多措并举守护千年运河文明。切实发挥司法保护职能,对于受理的大运河流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先调后判,为全市审理该类案件提供指引和借鉴路径。宿州法院审理的李某某等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列案入选此次“人民法院司法服务大运河生态、文化遗产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深挖辖区特色,与主管部门等沟通,设立隋唐大运河泗县段司法保护基地,融合发挥审判、修复、教育、治理等功能。积极延伸职能,在植树节、世界环境日、国家生态日、国际湿地日等时间节点,奔赴泗县大运河遗址保护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系列普法活动。聚焦系统修复,因地制宜,探索劳务代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特色举措。与会法院对宿州法院开展的各项大运河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新的发展征程上,全市两级法院将更加主动地守护“运河明珠”,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服务举措;更加自觉地将大运河保护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凝聚共识合力,共绘运河传承新篇章,共筑运河法治新屏障。(崔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