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宣城市宣州区大力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确保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的同时,采取“三强化”举措,推进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5年1—7月,全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26次,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率达65%,比上年同期提升43.8%。
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把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带头出庭应诉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有效抓手,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须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向区司法局备案制度,形成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为常态”的良好工作格局。
强化沟通意识,提升保障能力。区司法局主动搭建与法院的沟通桥梁,建立起行政案件开庭信息通报制度。区司法局第一时间掌握行政案件开庭信息,及时提醒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强化规范意识,提升应诉能力。一方面,出台《宣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程序,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区司法局在行政案件庭审前一周向行政机关发送《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临近开庭日期进行电话提醒,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保驾护航。同时,定期通报全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旨在提高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质效,以实现“敢出庭、愿出庭、出好庭”的良好愿景。(钟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