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地头解纠纷 带案下访暖民心
来源:程灿 2025-08-01 20:02:27 责编:谢晴雨

7月31日,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分管检察长严国华带领办案团队,深入天华镇开展带案下访活动。

2025年3月19日,村民陈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口角,争执中陈某情绪激动用竹棍将李某打伤,经鉴定李某构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以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发现,双方系同组村民,此次冲突属一时冲动,目前陈某因家庭困难,尚未赔偿到位,双方一直积怨未消、关系僵持不下。

“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一诉了之容易埋下更深的矛盾。”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检察机关联合派出所、村委会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严国华认真听取双方诉求,结合案情释法说理,阐明故意伤害的法律后果及邻里和睦的重要性,“老陈的行为确实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如果能达成和解,检察院可以从轻处理。老李也要想想,自己的言行本身也有不妥之处,大家各退一步才能解开心结。”针对赔偿问题,根据陈某的实际情况,提出折中方案,经过耐心调解,李某的情绪逐渐平复,对陈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对检察机关的做法表示感谢,下一步双方将就赔偿问题进一步协商。

严国华表示:“带案下访不是简单‘走过场’,而是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案件不仅要‘办对’,更要‘办好’,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从“被动受理”到“主动带案下访”,从“纸上办案”到“实地解纷”,带案下访的每一步,都是在落实落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是一份对“司法为民”的扎实答卷。(程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