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桐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端起鱼盆小心翼翼地将鱼苗投放到嬉子湖,附近村民听说检察机关正在开展投放鱼苗活动,纷纷赶来围观,有的还主动参与其中。“今天开展增殖放流投放的鱼苗以花鲢、白鲢为主,这些是我们和水产服务中心共同确定,选择适合在长江投放的鱼苗。”检察人员边放鱼边向村民介绍着活动开展情况,增殖放流作为一种生态补偿的重要手段,既能丰富渔业资源,又能改善长江水域生态环境。(董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