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剑拔弩张”到“共谋发展”,法治护航营商环境再升级
来源:许变 2025-08-07 12:49:04 责编:谢晴雨

近日,A建筑公司与B开发公司因甲地项目工程款纠纷诉至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A公司诉称,B公司拖欠工程尾款155余万元及履约保证金28余万元,致使其资金周转困难,甚至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经法院高效调解,双方仅用32天便达成和解,成功化解了这场可能旷日持久的诉讼纠纷。

经审理,承办法官发现B公司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因项目回款周期长、现金流紧张导致支付困难,且双方对欠款金额存在争议,部分账目不清。若直接判决强制执行,可能导致B公司经营恶化,甚至影响双方后续合作,而A公司也会因诉讼周期延长而延缓资金回笼。为此,承办法官启动“涉企纠纷绿色通道”,优先组织调解。

经过多轮面对面沟通,法官协助双方梳理合同条款、结算凭证等材料,最终双方厘清了欠款金额,B尚欠A公司工程款155余万元未支付、投标保证金10余万元未退还。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B公司分5期履行付款义务,首月退还投标保证金10万余元,之后每月支付工程款38万余元。若任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A公司可申请对剩余款项全额强制执行。

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立足优化营商环境,运用“庭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仅用32天便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有效避免了诉讼程序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该调解方案既确保A公司的债权得以兑现,又为B公司提供了分期履行的缓冲空间,实现了司法温度与市场规则的有效平衡。

承办法官指出:“调解成功的关键在于算清账目、厘清责任,引导企业将‘对抗’转化为‘合作’。” 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是两家企业的“双赢”,更是法治力量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司法的价值不仅是裁判是非,更是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同时,提醒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方能行稳致远,而司法永远是公平正义的坚实后盾。(许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