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吗?我发现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就在绿苑山庄小区门口,你们快来!”7月23日晚,一通急促的电话划破夜色,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在“执行110”热线中激动地报出被执行人陈某名下车辆的线索。
该案是一起朋友间的不当得利纠纷。2016年,陈某以投标工程项目需缴纳保证金为由,向好友王某某求助,承诺若投标失败将全额退还王某某所出费用。同年7月至12月间,王某某陆续向陈某转账20万元。然而投标失利后,陈某却未兑现承诺。经多次催讨无果,王某某于2021年9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陈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王某某20万元,并支付利息1.4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田家庵区法院依法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被执行人风险告知书等,责令其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排查财产线索,查封了陈某名下机动车一辆但未实际扣押;冻结了其名下住房公积金;还根据王某某提供的线索前往陈某公司核实,却发现陈某仅与该公司签订借用合同,无工资情况。因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田家庵区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承“终本不中止”的理念,接到王某某的线索举报后,执行干警迅速核查车辆型号及车牌号,确认系被执行人陈某名下已查封车辆。执行干警即刻整装出发,以雷霆之速抵达绿苑山庄小区,现场对车辆张贴封条并实施拖移扣押。拖移过程中,被执行人家属赶到现场,执行干警耐心释明案件详情与法律后果,劝说其督促陈某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
此次深夜快速出击,不仅彰显了田家庵区法院“终本不终责”的执行担当,更让申请执行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维权的力度与温度,用实际行动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潘云 王鑫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