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企业依法经营,增强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法律意识,近日,旌德县司法局俞村司法所走进辖区企业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问答等形式,为企业员工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中与企业经营、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等密切相关的条款。活动中,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把原本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道理,让员工们听得懂,学得会。
在互动环节,企业员工纷纷就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问。“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需要提前多久告知企业呢?”一位企业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问道。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解答:“按照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次民法典进企业活动,不仅提升了企业员工的法律素养,也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持。俞村司法所将持续开展此类活动,扩大民法典宣传覆盖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助力企业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发展,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李瑞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