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嫂调解显担当 法律温情化干戈
来源:曾冉冉 2025-08-08 09:44:48 责编:聂学剑

近日,阜阳市颍上县西三十铺镇安全村一起因露天厕所引发的邻里纠纷,在村“村嫂圆场工作室”的调解下圆满解决。村嫂调解员们凭借耐心细致的工作,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握手言和,生动展现了基层调解力量在维护乡村和谐中的关键作用。

安全村的化家与李家是近邻。化家后门的露天厕所每到夏季便气味难闻,严重影响了李家日常起居。李家多次与化家沟通改建厕所事宜,但化家觉得麻烦,迟迟不愿动手。随着气温升高,刺鼻的气味直接飘进李家后窗,让李家的付老太太(李某母亲)不堪其扰。情急之下,付老太太一时冲动,将化家的厕所拆除了。这一举动瞬间激化了矛盾,双方争执不下,气氛十分紧张。

“村嫂圆场工作室”得知情况后,调解员罗颍、吴芹、赵慢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当事人,三位村嫂首先耐心安抚,运用“共情倾听法”,让化家和李家充分表达各自的不满和委屈,待双方情绪平复后,才正式展开调解。

调解中,罗颍为双方释法明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化家露天厕所产生的异味,实际上侵犯了李家的相邻权,理应采取行动消除异味,保障邻居的正常生活。同时,也严肃告知付老太太,未经同意拆除他人厕所的行为,侵犯了化家的财产所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双方都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欠妥之处。

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后,村嫂们又运用“利益平衡法”提出解决方案。经过协商,最终达成一致:付老太太代表李家,就擅自拆除厕所一事向化家道歉;双方重新明确宅基地地界及使用范围;化家负责在原址附近重新修建厕所,并做好排污管道,彻底解决异味问题;此次改厕所需费用约1800元,由李家承担。

最终,在村嫂调解员们的不懈努力和温情劝导下,化家与李家冰释前嫌,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一场几近爆发的邻里冲突,在法律框架的规范和村嫂们的柔性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实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曾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