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前夕,岳西县人民法院联合河图镇政府,前往安徽岳西大鲵保护区,开展“司法护青绿,我为守护人”主题活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
发出《司法保护告知书》,守护生物多样性
大鲵,俗称“娃娃鱼”,是我国特有的珍稀两栖动物、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它形似蜥蜴,皮肤光滑湿润,多栖息于植被繁茂、环境幽深的清澈山涧溪流中。安徽岳西大鲵保护区,植被覆盖率高,水质清新,是野生大鲵的重要栖息地,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为保护好这片珍贵生态区域,岳西法院发出《司法保护告知书》。该《司法保护告知书》明确提出5项禁止性条款,进一步加强了对野生大鲵的预防性保护,有助于构建生物多样性多元共治格局。
设立“守护人”制度,撑起“法治保护伞”
为更好保护野生大鲵的栖息地,岳西法院设立“司法守护人”制度,由青年干警担任保护区的司法守护人,定期深入保护区开展巡护,实时关注该区域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用法治力量为珍稀水生生物撑起“保护伞”。
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在保护区外围的金杨村民宿及水上乐园,岳西法院的干警们通过展示典型案例、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公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以及危害野生动物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解答法律疑问,播撒法治种子。
从首份《司法保护令》守护千年“情侣树”,到“司法守护人”为野生大鲵撑起法治“保护伞”,岳西法院始终坚持用法治力量守护生物多样性,以高质量司法助力建设“生态岳西”。(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