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柔性司法守护千家万户
来源:张海波 刘思懿 2025-08-15 12:39:31 责编:费伟

编者按:人民法庭处于司法为民最前沿、化解矛盾第一线,这里每天都要处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小事”,就是这一件件“小事”构成一幅幅生动的法治画卷。为充分展现全市法院人民法庭风采,宿州中院推出“宿说枫桥·人民法庭巡礼”专栏,邀您共同检阅人民法庭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成效。

根植枫桥沃土,情系百姓冷暖。近年来,灵璧县人民法院游集法庭秉持“柔性司法、调判促和”的家事审判理念,不断丰富延伸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努力推动家事纠纷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让矛盾纠纷在源头得到高效化解,让公平正义在群众身边触手可及。

多元解纷 温情疏导促和谐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游集法庭始终将群众需求放在首位,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将温情与关怀融入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各方面,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

推进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基层组织对接,邀请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等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在一起排除妨害的邻里纠纷中,原告在获批的宅基地上动工建房时,遭到被告阻挠,双方由此产生激烈争执。纠纷经法院一审、二审审理后,均判决支持原告的合法权益,但进入执行阶段后,被告仍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房屋建设一度停滞,邻里关系也降至冰点。

为彻底化解矛盾,避免纠纷进一步升级,游集法庭联合属地镇政府、村委会及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该村开展现场调解。在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与心声,细致了解纠纷背后的症结原因后,法庭针对被告的疑虑和抵触情绪,从法律条文、乡规民约、邻里情谊等多个角度,向双方阐明法理,分析利害关系,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

经过多轮面对面的沟通与疏导,被告逐渐理解了法院判决的合法性与公正性,也深刻认识到了邻里和睦的重要性,原告也主动表达了友好相处的意愿。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解开了心结,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原告房屋的顺利建成也为这场矛盾化解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庭联合镇政府、村委会召开矛盾纠纷商讨会,共同商讨邻里纠纷解决方案

审执贯通 权益兑现暖民心

游集法庭始终将“案结事了人和”作为司法审判工作的主要目标,不断强化审执协调和一体化理念,充分考量裁判可执行性,综合运用“刚性执行+柔性释法”的方式高效兑现胜诉者权益,切实提升司法效能。

“没想到法庭的效率这么高!拖了好几年的钱,一天就到账了!”。2024年,李某与张某因中介合同纠纷对簿公堂,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胜诉。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履行,甚至拒接电话、隐匿行踪。李某某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得知张某行踪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执行团队前往拘传。面对拘传决定书,张某起初态度强硬,坚称“无钱可还”,承办法官刚柔并济,严辞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耐心开展释法析理。在法律威慑和法官的温情劝导下,张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当场联系亲友筹款,仅用1小时,3万余元案款全额汇入李某账户。

法庭审理的一起借款纠纷中,被告向原告借款20万元,期间因原告急需用钱,被告分两次偿还了1万元。剩余款项原告多次催要,被告都置之不理、拒不偿还,原告无奈具状起诉至法院。该案法律关系明确,被告的辩称也无有效证据支撑,虽然可以判决结案,但考虑后续执行问题,承办法官决定还是要从调解寻求突破。庭审结束后,法官背靠背与原被告进行沟通,深入开展调解工作,讲明利害关系,释明如何适用法律等,在法官的反复细致劝说下,被告主动将余款19万元一次性交至法院案款专户,原告也主动申请撤诉。“原本我已不抱希望了,没有想到法院的工作效率如此高,不仅将剩余案款一次性追回,还缓解了我们之间的矛盾,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案件当事人向法庭法官送去锦旗

法治宣传 长效普法育新风

法庭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系统性、长期性战略工程,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积极组织法庭干警深入乡村集市、田间地头、学校课堂,围绕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网络诈骗等常见领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讲座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普及宪法、民法典、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努力营造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了解法院工作。聚焦青少年身心特点和常见法律风险,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全面培养青少年法治思维和自我保护意识,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注重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通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案件根源,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生动的法治教育实践,不断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群众在鲜活的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

▲法庭干警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

志之所趋,行而不辍。新时期,游集法庭将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持续推动司法职能与基层治理相结合、柔性司法与刚性规范相结合,切实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治理理念转化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法治获得感和司法满意度。(张海波 刘思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