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信息“泡汤” 支付的钱能要回吗?
来源:郝灵芝 肖启蒙 2025-08-21 17:25:07 责编:谢晴雨

在职场生涯中,人们为了寻求更优质的工作环境、争取更广阔的晋升空间而寻找新的职业机会,这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但若工作信息获取没成功,当初支付的钱款还能要回来吗?近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提供工作信息未果而引发的合同纠纷,为这类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实际案例。

2024年底,求职心切的陈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杨某,杨某声称手头有优质工作资源,能够帮助陈某提供工作招聘信息。双方签订合同后,杨某收取了1.2万元招聘信息费。转账后,日子一天天过去,工作却始终没有着落,于是陈某向杨某讨要已支付的款项。经双方协商,杨某虽承诺全额退还,却仅退3000元,剩余9000元迟迟未还。多次催要无果后,陈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退还剩余款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考虑到该案当事人之间系经朋友介绍相识且事实清晰,承办法官决定先尝试调解,力求平和化解纠纷。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倾听陈某诉求,仔细查看并梳理了陈某提交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了解其“求职”全过程。同时,听取杨某陈述,杨某表示确实因一些客观原因未能为陈某提供工作招聘信息,本应退钱,但并非故意拖欠,只是近期经济紧张、周转困难。

承办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一方面明确指出,杨某以提供工作招聘信息为名收取费用后却未履行约定,该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应退还款项;另一方面也劝导陈某,希望其能体谅杨某的实际困难,双方各退一步化解纠纷。最终,依托“法律解读+柔性调解”的双轨策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杨某分期向陈某偿还剩余的9000元。(郝灵芝 肖启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