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谢家集区法院巧解探望权纠纷
来源:王娇 龚承晨 2025-08-22 08:28:34 责编:谢晴雨

近年来,在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类案件中,涉及子女探望权行使的纠纷日益增多,面对此类难题,法院如何兼顾情理法,最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望峰岗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以司法智慧与人文关怀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法官,我已经将近两年没有看到女儿了。”原告克某激动地说着。克某与祁某因感情破裂于2023年4月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女儿小佳(化名)由母亲祁某抚养,克某依法享有探望权。但离婚后,祁某以多种理由阻止克某行使探望权。思女心切的克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承办法官受理后认为,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且小佳年龄尚小,需要父母双方的关心和照顾,一判了之并不能真正化解矛盾,且不利于日后执行。同时,若是父母双方带着情绪强制履行,不仅会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也会给以后的探望带来更大困难,故决定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该案。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敏锐洞察矛盾本质,双方虽均以“为孩子好”为由,实则将婚姻矛盾转嫁至子女身上。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引导双方摒弃对立情绪,理性看待探望权行使的法律意义与亲情价值,重点阐明父母双方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不可替代性,以及稳定和谐的亲子关系对孩子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历经四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与法律释明,结合小佳年龄特点及生活习惯,双方最终就探望时间、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

父母对子女进行探望不仅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也是亲情延续的重要体现,更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离异父母不应将彼此的“恩怨”转嫁到孩子身上,而应从孩子的角度出发,以包容替代对立,为孩子的成长铺就一条充满爱的道路。(王娇 龚承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