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泾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农业农村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了2025年度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县农业农村局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对投放鱼苗的种类、规格、数量进行核验,并对放流操作流程进行指导。在公证员的见证下,此次在青弋江和徽水河流域投放鲢鱼、鳙鱼、草鱼等共计251万尾。
此次活动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地见效的生动实践。本次增殖放流活动的鱼苗购置费用,部分来源于检察机关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依法追索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通过增殖放流这种替代性修复方式,最大限度弥补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影响。
下一步,泾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水域生态保护,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联动配合,用好公益诉讼检察利器,织密水域生态司法保护网,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泾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王惠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