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风作案!禁渔期夜间电鱼遭“一网打尽”
来源:吴晶 2025-08-22 17:28:04 责编:梅觉明

禁渔期制度是我国重要的渔业资源养护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但仍有人为了一己之私涉足非法捕捞领域。8月22日,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强(化名)等四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提起公诉。

2025年2月的一天凌晨,陈强等四人趁着夜色在青弋江禁渔区域使用电捕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上岸后被泾县公安局当场查获。该案移送泾县人民检察院审查,经查明,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间,陈强等四人明知青弋江水域系长江支流禁渔区域,仍多次结伙在青弋江禁渔水域使用电捕方式捕捞鱼类水产品,非法获利人民币合计37678.2元。被抓获归案后,四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陈强等四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均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以上四人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生态损害赔偿,目前该案民事公益诉讼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非法捕捞的行为不仅影响渔业资源,破坏生态平衡,面临刑事处罚的同时,还需承担生态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渔业法律法规,切莫心存侥幸,让“渔网”触碰“法网”。(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