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县琴溪镇刘冲安置点居民刘某与郑某因一块空地的使用权问题产生纠纷,经镇人民调解员介入调解后,双方最终达成共识。
据悉,郑某在靠近刘某住宅的一块空地上种菜,此举引发了刘某的不满。郑某认为,该地块并非刘某家所有,刘某无权干涉自己种菜;而刘某则表示,虽然该地块不属于自己,但也不属于郑某,且因靠近自家住宅,自己理应具有优先使用权。
琴溪司法所接到纠纷反映后,指派镇人民调解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该地块是政府征用后用于安置拆迁户的土地,下一步将进行统一规划安排,刘某与郑某双方均无该地块的使用权。
在镇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解释下,纠纷双方对地块的性质及规划情况有了清晰了解,表示对此完全理解,且均承诺不再因该地块发生纠纷。
此次纠纷也提醒广大居民,对于不属于自己的土地,在未征得权利相关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应擅自使用,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汪雨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