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督察融入市委巡察 激活高质量发展“法治引擎”
来源:舒妍 2025-08-25 11:22:18 责编:费伟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近年来,天长市结合基层减负相关工作要求,立足法治监督与政治监督协同发力,创新将法治督察融入市委巡察工作,通过机制共建、流程共融、成果共用,破解法治建设“监督碎片化”难题,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建机制、定标准,破解“怎么融”的问题。着力打造“协同化、专业化、闭环化”工作体系,制定《天长市关于将法治督察纳入市委巡察的工作方案》,构建常态化联动机制,通过定期联络对接、共享信息资源,将法治建设嵌入巡察工作。组建法治建设巡察人才库,每轮巡察前,根据被巡察单位特点和巡察任务,从人才库中选取人员参与巡察组,实现专业力量与巡察工作的高效协同。

抓重点、破难点,解决“融什么”的问题。形成“准备—实施—报告—整改”的闭环管理模式。巡察前,明确法治建设巡察内容清单;巡察中,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被巡察单位法治建设实际情况;巡察结束后,形成详实的专项报告并入市委巡察综合报告,同时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与整改时限,由市委依法治市办与巡察办联合跟踪验收。

重转化、求实效,实现“融得好”的目标。将巡察结果作为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等与法治建设考核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委巡察办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下一步,天长市将继续深化法治督察与市委巡察融合机制,进一步细化监督重点、优化联动流程,推动法治监督从“单点发力”向“系统集成”转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舒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