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城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该案件因一场景区烟花秀表演而起,最终在法院的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既保障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纠纷提供了化解范例。
2023年8月19日,原告胡某某在一场文化节活动中,被现场燃放的烟花击中左眼,导致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胡某某迅速被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救治,随后,为寻求更专业的治疗,又辗转至上级医院。经诊断,胡某某左眼创伤性晶体脱位、外伤性白内障、继发性青光眼及眼球钝挫伤,视力严重受损。
原告经专业鉴定后,向涉事的两被告提出了较高金额的经济赔偿诉求。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初期,各方争议极大。被告方对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存在异议,而原告则坚决要求获得合理赔偿,双方僵持不下。
面对复杂局面,桐城市法院高度重视,由院领导带队,联合公安部门、基层组织等相关单位,前往事发现场进行勘查,收集证据。在掌握充分事实依据后,法院组织各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从法律规定、道德情理等多方面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多轮艰苦协商,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让受害者胡某某及时获得了应有的赔偿,也为各类公众活动组织者敲响了警钟,明确了在活动中保障参与者人身安全的重要责任。同时,为今后处理类似公众活动安全责任纠纷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参考范例,彰显了司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