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小区业主汪某在公共楼道堆放鞋架与杂物三年,不仅让邻居何某饱受异味困扰,更堵塞消防通道埋下安全隐患。多次交涉、投诉无果后,何某一纸诉状将汪某诉至法院。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促使汪某清理杂物,既化解了邻里矛盾,也守住了公共区域安全,为业主敲响“楼道非私域,畅通护安全”的警钟。
何某与汪某是高层小区的邻居,汪某在自家门口及过道公共区域放置鞋架和闲置杂物,何某多次与汪某交涉,并向物业及相关部门投诉,可汪某始终未清理杂物。无奈之下,何某将汪某诉至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汪某限期清理公共过道内的所有杂物,排除对自己日常生活的妨碍。
法院受案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法官认为,何某与汪某作为邻里,应当和睦相处、互利互让,在行使自身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相邻一方的合法利益。汪某放置鞋架的走廊区域属于公共走廊,是业主共有部分,双方应按照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的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这家的鞋架在门外摆了三年,我每次进出门都能闻到臭味。而且高层楼道是公共消防通道,也是楼里住户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汪某在通道里堆杂物,影响了消防通道畅通,太危险了。” 见到法官时,何某拿着照片说道,“我愿意和汪某好好协商,只希望能尽快解决问题。”
而汪某则表示:“何某之前直接找了物业,我之前并不知道他们找过我。” 法官从两人的对话中敏锐地察觉到调解的可能性。虽然这起纠纷看似不大,却涉及邻里关系、物业管理以及社区和谐等多方面问题,于是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
调解现场,法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的法律规定,随后又从邻里情谊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法官说道:“‘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互相理解,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更重要的是,不管堆放在楼道里的杂物体积多大,都属于侵占公共空间,而且会阻挡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最终,汪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利害关系,主动表示愿意清理鞋架及其他杂物,何某对此也表示同意。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监督清理工作,并引导双方当事人就鞋架后续摆放位置达成一致意见。之后,何某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这起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的邻里关系也得以修复。
法官提醒,亲仁善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邻居相处时应恪守社会公德。公共通道不仅是业主进出家门的必经之路,更是保障生命安全的 “生命通道”,所有业主都应依法依规使用公共通道,保持通道畅通,为邻里出行提供便利,共同维护小区的文明与安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通道内摆放杂物,一旦遭遇火灾等险情,这些杂物会成为居民逃生和消防部门灭火救援的阻碍,对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若业主遇到楼道内堆放杂物影响消防安全等情况,应第一时间通知物业公司,要求物业进行清理;也可以向属地消防部门举报,通过合法途径减少安全隐患,切实保护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聂永香 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