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清偿,口头约定能否对抗白纸黑字的借条?
来源:赵壮壮 2025-08-27 15:28:58 责编:仇鹤丹

亲兄弟之间借钱,应该按照口头约定还是白纸黑字的借条?当借款人声称债务已通过其他方式结清却拿不出证据,法院会如何认定?近日,肥西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亲兄弟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陈某甲与被告陈某乙系亲兄弟关系。2014年,陈某乙因经营所需向兄长陈某甲借款13.7万元,并出具了两张借条作为凭证。借款到期后,陈某乙未能按约还款。陈某甲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弟弟偿还借款本息。庭审中,被告陈某乙辩称双方已通过合伙清算方式结清债务,但未能提供书面协议等直接证据予以佐证,仅申请亲兄弟陈某丙出庭作证证明其抗辩意见。

肥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陈某甲提交的借条原件作为书面直接证据,其证明力明显高于被告陈某乙提供的证人证言等间接证据,被告陈某乙虽主张双方已通过合伙清算协议方式结清借款,但其既未收回借条,亦未留存清算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与常理不符。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被告陈某乙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债务已经清偿,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判决被告陈某乙偿还原告陈某甲借款本金13.7万元及利息。该案判决生效后,被告陈某乙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未提起上诉。

法官提醒: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应尽量采用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借款,并要求借款人出具规范借条,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保证责任等关键信息;借款人还款时应索要收据或销毁借条。若涉及合伙、债务抵销等情况,务必签订书面清算协议,避免日后纠纷。(赵壮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