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高效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自查抽查活动
来源:范江宏 2025-08-28 11:22:17 责编:谢晴雨

近日,安庆市通过上级抽查与本级自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查促改、以改促优,全面夯实法律援助工作基础,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与服务水平。活动期间,安庆市各法律援助机构自查卷宗2927本、抽查卷宗163本、第三方评估卷宗280本,司法部抽查安庆市本级卷宗6本。

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评查工作。安庆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认识到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卷宗是案件办理全过程的核心载体,其质量直接反映办案水平、关系到受援人的切身利益和司法公正。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精心制定自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以此次抽查自查作为提升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

严格对标对表,有序开展自查抽查。明确自查范围,特别针对重点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和可能存在问题风险的案件。市本级率先垂范,进行彻底自查,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同步开展自查,确保市、县两级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严格依据司法部《两个服务规范》《两个评估规则》和省、市《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等要求,围绕卷宗内容的完整性、格式的规范性、程序的合法性、实体处理的恰当性以及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重点审视会见(约见)笔录、证据材料分析、法律文书撰写、代理/辩护意见质量、庭审表现、归档时效等关键环节。采取承办人自查、机构内互查、跨区域交叉评查、专家抽查等多种形式结合的方式进行。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措施落实。建立问题清单,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抽查反馈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明确整改措施。对于个别案卷中存在的形式瑕疵、材料缺失等问题,立行立改,及时补充完善;对于办案程序、实体处理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或突出性问题,深入剖析根源,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与承办机构、承办人员的年度考核、案件补贴发放、评优评先等挂钩。对质量优秀的予以表扬激励,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进行批评乃至暂停指派案件,形成鲜明的质量导向。

构建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案件质量。健全质量管控体系,以此次抽查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从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结案到归档的全流程质量管理规范。细化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指引,为承办人员提供清晰的操作依据。加强日常监督指导,通过随案指导、重大案件讨论、庭审旁听、受援人回访等方式,加强对办案过程的动态监督和实时指导,将质量管控贯穿于案件办理始终。定期组织法律援助管理人员、承办律师进行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特别是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新型疑难法律问题,提升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积极推广优秀案卷和办案经验,促进安庆市整体水平稳步提升。(范江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