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国市人民法院“为民解纷直通车”载着司法温情,径直开往梅林镇——法官深入乡村走访调查、现场调和矛盾,将诉讼服务窗口前置到群众家门口,把司法为民的重心沉到基层一线,用实际行动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这趟“直通车”的启程,源于一起特殊的监护权申请案。时间回溯至2014年,村民张一因听力障碍被认定为残疾人,父母去世后,他便一直与小弟张五共同生活,日常照料全由张五承担。如今张一已过不惑之年,生活仍无法完全自理,为更好地保障兄长权益,张五向宁国市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张一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
案件受理后,法院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对张一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评估。鉴定结论显示,张一除听力障碍外,还患有精神发育迟滞症状,实际应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张五依法变更申请,请求法院确认张一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继续指定自己为监护人。
听证当日,却出现了点“小波折”:村委会为张一推荐的诉讼代理人张三、张四未能到场,好在法律援助中心为张一指派了专业律师,律师到场后明确表示对张五的申请无异议。为充分保障张一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当即电话联系张三、张四核实意见。张四明确表示无异议,张三却提出了自己的顾虑:他对宣告张一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异议,但担心家乡征迁涉及补偿款,若由张五担任监护人,可能存在侵吞兄长财产的风险。
“群众的担忧不是‘小事’,必须当面说清、彻底化解。” 电话中难以充分释明法律规定,且张三对兄长的牵挂真切实在,加之张一尚有6名近亲属兄弟姐妹,承办法官没有简单 “一判了之”,而是迅速联动乡镇综治中心、村委会,邀请张一的近亲属们共同到场,通过实地走访邻里、面对面沟通交流,摸清张五照料张一的真实情况。
“张五照顾大哥十几年,每天端茶倒水、洗衣做饭,街坊四邻都看在眼里,咱们兄弟姐妹更心里有数!”到场的亲属们你一言我一语,对张五多年的付出给予一致认可。因张三本人患病无法到场,其长子张平受委托代为参与处理,法官耐心向张平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监护人职责的规定,详细说明“若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权益受监护人侵害,近亲属、村委会、乡镇政府可通过申请撤销监护资格、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既讲法律条文,更谈血脉亲情。
“原来监护人要担这么多责任,还有这么多监督渠道,我之前是想多了!”听法官说完,张平的顾虑彻底消散,当即表示同意法院指定张五为张一的监护人,还承诺“以后会常去探望两位叔伯,帮着多照拂”。村委会、乡镇工作人员也当场表态,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张一、张五家庭的关注,依法监督监护责任履行,全力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
多番走访和调查后,宁国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宣告张一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张五为其监护人。拿到判决书时,张五红了眼眶:“谢谢法官把事办到我们心坎上,我以后肯定好好照顾大哥,不辜负大家的信任。”
这趟开往梅林镇的“为民解纷直通车”,不仅是宁国市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更是法院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的具体实践。近年来,宁国市法院持续推动 “为民解纷直通车” 常态化运行,通过 “上门走访、现场调解、就地办案”的模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解决在源头,既让司法公平正义可感可触,更让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在家门口升级。未来,宁国市法院的“为民解纷直通车”,将朝着民心所向的方向,不断驶向更广阔的乡村田野。(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