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追款遇阻 司法调解破难
来源:汪琴 2025-09-04 09:35:58 责编:梅觉明

“我7月底就不在工地上干了,现在要工资不给,之前借给负责人的钱也拖着不还,这辛苦钱、血汗钱,凭啥不给我!”近日,务工者彭某情绪激动地冲进旌德县司法局蔡家桥司法所,声音因气急而微微颤抖,向工作人员诉说自己的遭遇,希望能通过调解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据彭某讲述,他此前在某工地务工,7月底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后,他多次向工地负责人索要剩余工资,同时要求对方归还此前工作期间借出的款项,但双方在工资结算金额与借款返还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负责人的拖延态度让彭某既着急又委屈,最终只能抱着一线希望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司法所调解员见状,一边耐心安抚彭某的情绪,一边仔细记录纠纷细节,待彭某情绪稍缓后,第一时间联系工地负责人,说明情况并预约调解时间,邀请双方当面沟通。

调解当日,调解员首先让彭某和工地负责人分别陈述诉求与理由。在听取双方表述后,调解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劳动报酬支付、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向工地负责人清晰解读法律责任:“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是法定责任;而您向彭某个人借款,双方形成借贷关系,到期也应按约定返还,这两点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同时,调解员针对双方争议的工资金额,逐一核对彭某的务工考勤记录、工作量统计单,帮助双方厘清核算标准;对于借款金额,引导负责人回忆借款细节,并结合彭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确认借款事实。

经过调解员的法律讲解与耐心劝说,工地负责人最终认可了应支付的工资金额及借款数额,并与彭某协商确定支付方案:彭某的剩余工资分两期支付;此前的借款则当场通过转账方式返还给彭某。

拿到借款转账凭证、确认工资支付协议后,彭某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激动地向调解员道谢:“太感谢你们了,要是没有司法所帮忙,我真不知道这钱啥时候才能要回来!”此次调解不仅为务工者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基层司法服务的温度与力度。(汪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