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三十铺法庭张邃法官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一面书写“明察秋毫辨是非,司法为民护民生”的锦旗,以表达对法官公正审理案件的由衷感谢。
这起案件是一起因转账凭证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仅凭银行转账记录主张借贷关系,而被告则抗辩称该笔款项实为合伙投资款,并提供相关证据佐证。面对双方各执一词的局面,张邃法官认真审查证据,准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认定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贷合意,依法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案件量井喷的八月,要更加把劲儿了!”结案后,张邃法官这样表示。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法官个人工作的肯定,更是对三十铺法庭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认可。
法官提醒:在资金往来时,除转账凭证外,建议通过借条、借款合同等形式明确款项性质,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转账时务必备注真实用途,以免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