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青春,向校园欺凌说“不”!
来源:余雪凯 2025-09-11 07:07:39 责编:吕宏伟

9月9日,五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博走进安子口中学,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微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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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重点围绕“认清和防范校园欺凌”展开。检察官从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四种类型入手,系统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常见形式及法律后果,明确指出校园欺凌绝非“小孩子之间的打闹”,而是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提醒同学们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观念。

最后,检察官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职能,特别是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传递出司法机关坚定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鲜明信号。

青春不应被欺凌阴霾笼罩,成长需要法治阳光护航。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与社会各界携手,坚决向校园欺凌说“不”,努力为每一位青少年筑起安全、温暖的成长港湾。(余雪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