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法院刘元:爱较真、暖人心的法官
来源:时曼青 2025-09-30 14:28:29 责编:仇鹤丹

在基层法院的广阔天地中,有无数默默耕耘的司法工作者,他们在平凡岗位上坚守初心,用专业与担当守护公平正义。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刘元,先后在立案庭、快审团队、民一庭工作,始终扎根审判一线,将满腔热忱倾注于案卷之中、法庭之间,以脚踏实地的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铮铮誓言,先后7次被评为包河法院“办案能手”。

现场调查促案结事了

“从办公室走出去,到现场去调查。”这是刘元处理物业纠纷时总结出的行之有效的经验。

某小区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集体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则将数十名业主诉至法院,双方矛盾激化。案件受理后,刘元深知,物业纠纷关乎“大民生”,简单判决只能“结案”,无法“事了”。于是,他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力争从根源化解矛盾。

为查明该小区物业服务情况,他多次前往案涉小区,在不同时段、不同区域实地勘察——记录损坏的路灯位置、查看故障电梯、拍摄公共区域维护现状,用镜头和笔记收集第一手资料。

调解室里,刘元首先与业主们拉起家常,待气氛渐渐缓和,他结合实地所见,条理清晰地分析说:“物业有保障公共设施正常运行的义务,某楼栋门口的路灯坏了很久没有及时维修,某楼栋电梯运行存在问题。”接着,他转向业主说道:“拒交物业费会导致物业公司没法正常运转,最后影响的还是业主的居住体验。”

当业主们发现法官不仅清楚小区“糟心事”,甚至能精准说出具体路灯位置、电梯楼栋时,抵触情绪逐渐消散;物业公司也在法官的引导下,认识到服务中的不足。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该小区的大部分物业纠纷以物业公司适当减免物业费的方式调解结案,小区物业与业主之间关系重回良性轨道。

较真法官让人心服口服

敢于较真是法官应有的品格,体现在执法办案的琐碎细节中,体现在法官的言行举止中。越是案情复杂的案件,刘元越是勇于迎难而上,为了弄清一个细节,就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被告多次向原告借款,从几十到上万元不等。且被告借了还,还了再借,双方借还款项达两百余次。原被告诉争借款一百多万元,但双方从未形成欠条或借条等书面结算凭证,对于借、还款数额并没有明确的证据可以认定。当事人均提供了自行统计的借还款明细表,但涉及的转账记录有数千条,且双方的统计数额存在较大差异。

“要查明真相,只能逐笔核对转账记录。”为不耽误日常案件审理,他专门利用周末时间,坐在堆满转账凭证的办公桌前,对着每一条记录反复核对、计算。经过数个周末的奋战,最终形成准确的结果,并制作出表格予以记录,为案件的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最终,案件在证据查明充足下,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借款1437500元。

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

“为弱势群体纾忧解困,是法律的温度,也是法官的责任。”刘元始终将这句话记在心里、落在实处。

童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在合肥某医院住院期间拖欠医药费约4万元,出院一年后仍未支付,医院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刘元了解到童某因交通事故身体多处严重受伤,卧床一年无收入来源,且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仍在诉讼中,童某拿到赔偿款尚需时日,实在无力支付医药费。

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晰、双方争议不大,且童某有还款意愿,只是其系低保户经济较为困难。因此,刘元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处理。一方面,他从法理角度出发,告知童某未支付医疗费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情理与现实角度出发,希望医院体谅童某的特殊困境,从社会责任角度给予宽限。在刘元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医院主动承诺在童某拿到交通事故赔偿款前,不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判决后,刘元又对童某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进行了跟踪和协调。最终,童某在拿到事故赔偿款后,第一时间主动结清了医药费,该起纠纷在司法温情中得到圆满化解。

每当夜幕降临,包河法院的办公楼里,刘元办公室的灯光总会亮到很晚。那一盏灯、一杯茶、一桌案卷,以及无数个坚守的夜晚,是他对司法事业的默默奉献,也是对“司法为民”初心的生动诠释。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十五年来,刘元在司法岗位上深耕不辍,他用行动书写着新时代法院人的责任与使命,让司法的温度传递到每一位当事人心中。(时曼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