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下午,泾县司法局依法就责令强制拆除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案举行听证会。此次听证旨在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障行政复议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案件起因于被申请人责令申请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处罚中,存在涉案房屋违法建设认定事实不清、处罚决定送达程序违法等问题,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故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次听证会由泾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员组成听证小组。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的相关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听证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了各方充分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的权利。
听证调查阶段,申请人方围绕其主张,出示了相关证据,并阐述了责令限期拆除处罚决定在实体和程序上存在的异议。被申请人方则就作出责令强制拆除决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以及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双方就争议焦点,涉案建筑是否确属违法建设、处罚决定送达程序是否合规等,展开了深入的质证和辩论。
主持人对听证过程进行了有序引导,并就关键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询问。整个听证会过程秩序井然,体现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重要渠道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召开听证会是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审理重大、复杂案件的重要方式,有利于进一步查明案情,厘清争议焦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此次听证会后,复议机关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此次责令强制拆除案件行政复议听证会的举行,是泾县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畅通权利救济渠道的一个缩影。它彰显了泾县行政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的态度,也增强了公众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彭祎瑞)